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4 作者: 来源:
机关党委关于开展评选表彰
2011-2013 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 2011-2013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并同时开展首届“十佳标杆党支部”评选活动,表彰10 个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的基层党支部,在全校掀起学习先锋、争当先进的新高潮。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 2011-2013 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校党发 [2013]22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机关党委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要求和事宜相关通知如下: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应是机关各党支部中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过硬、基础工作扎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监督保障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具体条件是:
    1.思想建设成效显著。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员工。
    2.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党员带领群众,出色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3.组织建设科学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方式有创新,效果良好,考勤和会议记录齐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开展党支部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
    4.作风建设扎实深入。党组织关心群众,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以党风带校风促学风,在本单位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定期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党群关系密切。
    二、十佳标杆党支部评选条件
    十佳标杆党支部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基础上,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高校红色‘ 1+1’示范活动评选”获奖支部;
    2.北京科技大学标杆党支部;
    3.“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基层党组织活动一等奖”获奖支部;
    4.其他市级及以上基层党组织评选获奖支部。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应是理想信念坚定、党员意识较强、工作作风扎实、模范遵纪守法、岗位业绩一流的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具体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学习理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钻研科学、文化和本岗位的业务知识。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把理想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踏实勤恳,勇于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本科生党员,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党员应有刻苦钻研的学习态度,严谨扎实的科研作风,科研取得较大进展,发表较高质量的论文。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具有奉献精神,带头参加公益活动,出色地完成党组织安排的社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集体和公益活动,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带头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强,办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是党性观念强、理论素养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业绩一流、党员群众认可的机关各党支部负责人或专职党务干部。具体条件是:
    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模范执行党的决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学校党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4.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5.从事党务工作 3 年以上。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申报与评选办法
9 13日前 各支部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各支部将推荐表交机关党委(纸质版一式 2份交机关党委办公楼232,同时,电子版发jgdw@ustb.edu.cn)。优秀共产党员每个支部推荐1名,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十佳党支部各单位自由申报。
9 18日前 机关党委汇总申报与推荐结果,召开机关党委会,结合评选条件和学校名额,投票产生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校级先进党支部推荐名单、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和十佳标杆党支部推荐名单,并通过机关党委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9 20日前 机关党委将推荐结果和推荐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表彰数额及奖励办法
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9名(其中学生1名),校级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按照学校奖励办法表彰奖励;
机关党委先进党支部 5个,各奖励活动经费2000元;
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 16名,参照学校奖励办法表彰奖励。
 
各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掀起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各项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机关党委将通过网络、宣传橱窗等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宣传,在机关营造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机关党委
2013年 9月3日
附件:1 . 各类推荐表格       
                      2. 2012优秀党员党支部评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