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党发〔2023〕5号 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docx

发布日期:2023-04-25 作者: 来源: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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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校党发〔2023〕5号)要求,现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师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工作。通过表彰,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崇尚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风尚,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引导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展作为、作贡献,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按照学校党委名额分配,机关党委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先进党支部2个。各党支部原则上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党支部书记、委员及专兼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机关党委全体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重大活动、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政治素质和日常表现也要过硬。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累计担任党支部书记、委员或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认真落实党中央及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热爱党务工作,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路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还要在抓党支部建设中表现突出,带头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强、统筹协调能力强、推动发展能力强;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3.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中表现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动对标对表新时代高校党支部“七个有力”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组织体系运行到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积极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和“一融双高”样板党支部创建工作,能够创造性开展党支部工作和活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服务、凝聚师生的责任落实到位,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三全育人”、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一生双师百企千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课程思政、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重要工作中主动作为,在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领导班子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支部在师生中威信高。

四、工作步骤

机关党委在结合近年来党支部工作评估、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日常表现以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党委分配名额,择优进行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1.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参评先进党支部的,原则上要求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未完成转化的软弱涣散党支部,不得推荐为先进党支部。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要求近两年未受到违法违纪处分。分别填写《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先进党支部审批表》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先进党支部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6),请于5月4日(星期四)下午17点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机关党委(办公楼203乙,jgdw@ustb.edu.cn)。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不重复推选。

2.党支部书记评议。经汇总整理,请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评议,产生机关党委建议推荐名单,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严把政治关、师德关。

3.机关党委会讨论研究。将建议推荐名单提请机关党委会研究审定,报至党委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工作纪律,严把推荐质量。要严格按照《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凡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全面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坚持以德为先,突出功绩导向,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要把学校党委的评选表彰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师生,调动广大党员师生和党支部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出来、树起来。要注重把表彰对象的事迹宣传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激励和动员广大党员师生积极进取、攻坚克难、接续奋斗,努力推动学校“十四五”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为铸就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钢铁脊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2.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3.北京科技大学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4.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5.北京科技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6.北京科技大学先进党支部推荐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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