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党发〔2024〕2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2 作者: 来源: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机关委员会

校机关党发〔20242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

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246号)要求,现就机关各单位开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按照各奖项名额分配办法,机关各单位产生并向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0名(其中含单位自聘劳动合同制2名)、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10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等额或差额评选后,最终确定全校获奖单位和人选。

二、推荐及评选程序

1.各奖项均按处级单位统一申报。其中,先进工作者每个处级单位可申报1名候选人,有自聘人员的单位还可申报1名劳动合同制候选人

2.按照各奖项评选要求,经机关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审,机关党委会讨论,确定各奖项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其中,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推荐人选由学校再组织差额评选,最终在全校范围内产生15名管理和服务育人先锋(其中前5名为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奖励方式和其他工作要求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并向一线教职工倾斜的原则,个人奖项推荐人选中,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15%

3.各处级单位按照申报奖项分别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北京科技大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和《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申报表》

4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报送至机关党委,电子版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ustb.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附件1.北京科技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

2.北京科技大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申报表

4.关于做好2023-2024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246号)

5.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和服务育人榜样(先锋)评选办法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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