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4-03-27 作者: 来源:
校党组发〔2014〕1号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 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对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 意义。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对学校基层党支部 2014年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要内容
2014年党的组织生活应重点结合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丰富和拓展学习内容。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向人民群众学习”为主题,继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功能,做好“两个工程”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围绕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教工党员示范工程”和“学生党员先锋工程”,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服务职能、党员的先锋意识,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平台。在党支部中开展“党员承诺践诺,争做服务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党员学习与实践记实制度。
3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党员中开展廉洁自律专题教育。管理、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改落实、改进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4.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今年下半年,学校将召开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第十一次党代会,是继续落实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全面总结校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五年学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学校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创造和谐工作环境。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及时完成党代会各项准备工作,并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要求
1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和纪律。要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应每月至少一次,学期初或学期末开展一次以学习培训为主的集中组织生活。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组织生活的年度计划和总结,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各项记录。
2 .丰富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载体。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优势,群策群力,设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做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的立项、申报、实施和总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努力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 .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组织生活要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工作需要和党员需求,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根据本指导意见,指导所属支部结合单位实际,制订 2014年组织生活计划,3月底前报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备案。同时,要深入基层,指导各党支部按照计划严格实施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
党委组织部
2014年 3月17日
附件:2014年组织生活指导意见